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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春绕城高速公路皮卡滚刷除雪车招标公告

    2021年06月02日

    根据公司采购工作小组研究决定,实施本次招标。

    一、采购人:长春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二、采购项目内容:

    设备名称

    数量

    采购预算

    技术要求

    皮卡除雪车(黄色)

    2台

    48万元

    详见本文第七条

    注:投标报价指设备到场价,包括设备费(含备件)、运输费、增值税等所有费用,需办理牌照的车辆还包括车辆购置税、交强险、车船使用税、办理车辆牌照等相关的所有费用。

    三、交货地点与交货期:

    3.1交货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3.2交货期:签订合同后60日内

    四、相关要求

    4.1投标人须知:

    要求投标人须持有除雪车及除雪设备经营范围有效的营业执照,2018年6月1日至今,完成过类似业绩,有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交付和售后服务能力。

    4.1.1资质要求: 接受投标设备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提供的制造商授权书。

    4.1.2 业绩要求:近 3 年内( 2018 年 6 月 1 日至今,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至少有 5 台与本项目所投设备相近的销售业绩

    4.1.3 信誉要求:(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含分公司)及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 2018 年 6 月 1 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4.1.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5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21年6月3日-2021年6月5日,上午8:30-11:00报名,报名时需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以上报名文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报名地点及联系人见第六条联系方式。

    4.3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

    4.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开标时间:2021年6月7日13时30分

    4.6开标地点:长春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一楼会议室

    4.7开标方式:现场递交密封的投标文件(密封处须加盖公章),现场开标。

    4.8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9本项目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厉打击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违法分包、转包等违法行为,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作为不良记录纳入长春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黑名单。

    五、信息发布形式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长春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ccexpressway.com)、长春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一楼公示板公告。

    六、评标办法

    综合评标法,以设备设计编制最合理并符合技术要求的,最符合实际操作的,价格最优惠合理的,为中标单位。

    评分标准

    序号

    评分项目

    基准分值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得分(30 分)

    30

    本次评标基准价以按照报价文件的规定修正后的所有合格投标人的评标价的最低价格作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下面的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30× (最低投标价/有效投标报价),四舍五入后保留 2 位小数

    2

    商务因素(8 分)

    财务状况

    2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较优得 2 分,良好的得 1 分,一般的不得分。

    企业实力

    3

    企业生产能力、技术装备条件。由评委审核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评审比较优得 3 分;较好得 2分;一般得 1 分。

    投标文件制作情况

    3

    投标文件的制作情况,由评委审核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较优得 3 分,良好的得 2 分,一般的得1 分,差的不得分。

    3

    技术因素(50 分)

    投标货物性能、参数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程度

    30

    产品各项技术指标、性能参数等充分满足业主要求,科学合理、安全可靠、技术先进、性能优良的得 30-21 分;
    各项指标参数满足要求,符合规定,技术可靠,性能较好的得分 20-11 分;各项指标基本满足要求,技术可行、合理的得分 10-1 分,不满足的不得分。

    运输方案

    10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布置规划、运输方案、由评委进行综合评审,优秀得 10-7 分,良好得 6-4 分,基本满足需求得 3-0 分。

    投标货物质量及可靠性

    10

    优秀得 10-7 分,良好得 6-4 分,基本满足需求得 3-0 分。

    4

    售后服务体系及能力(12 分)

    售后服务承诺

    6

    售后服务由评委审核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后根据以下标准按优、良、一般三个等级以 1 分为单位进行打分:
    优【6 分-4 分】: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内容全面、措施完善,故障、技术支持响应时间快,拟派售后服务技术人员多、经验丰富,能够很好的满足用户实际使用要求,承诺的服务水平优于招标文件要求,有突出的售后服务特点。
    良【3 分-2 分】: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内容较完善,故障、技术支持响应时间偏长,能够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一般【1 分】: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内容十分简陋或存在部分缺陷,承诺的服务水平低,仅能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没有不得分。

    售后资质

    2

    具有全国商品售后服务达标认证证书四星级及以上的得1分;
    具有CTES售后服务体系完善程度认证五星级及以上评定的1分。

    响应时间

    2

    服务响应时间和排除故障时间比较,优的得 2 分,一般的得 1 分,否则不得分。

    售后技术人员配备

    2

    按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售后服务技术力量进行评分。配备人员证书,每提供一个得 1 分,满分 2 分(需提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七、技术要求:

    (一)整车要求:

    1除雪车由皮卡底盘车、除雪滚刷和独立动力单元组成;

    2除雪车要求有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的车辆公告信息等文件;

    3中标方协助业主上牌,上牌必须为蓝牌;

    4整车尺寸应≤5700mm(长)x1900mm(宽)x2500mm(高);

    5除雪车主发动机功率≥100kW,排放标准为国六排放标准,汽油;

    6除雪车采用4×4驱动形式,轴距≥3000mm,≤3500mm;

    7上装设备由独立动力单元驱动,不与底盘车辆动力供应发生冲突,以保障车辆在;使用过程中的独立性与动力的良好运行,独立液压单元置于底盘车货箱内;发动机品牌不低于百利通,科勒等,功率≥30hp;

    8除雪滚刷自带照明系统,可实现与底盘车照明系统自动切换;

    9滚刷连接系统采用驶入式快速连接方式,能与除雪铲进行快速互换。

    10车身颜色为黄色

    (二).除雪滚刷要求

    1滚刷驱动方式为液压马达与滚刷直连驱动,不接受链条传动;

    2滚刷刷毛宽度:≥1800mm、滚刷整体长度:≤2100mm,刷片直径:≥600mm、滚刷转速:200r/min;

    3 滚刷采用汽油发动机驱动液压泵站,副发动机功率:≥30hp,电启动方式;

    4副发动机须为知名品牌;

    5刷毛性能指标:(开标现场提供刷毛样品)

    刷毛材质:聚丙烯与弹性钢丝混合;单片刷毛为直片式,非波浪式;

    塑料刷毛单根刷丝表面采用波纹处理工艺,弹性好,具有很好的抗折断性能;

    (3)单根刷毛抗拉强度:≥1000N;

    6滚刷左右摆角:≥20度。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高速公路收费站院内

    邮政编码:130000

    联 系 人:马先生

    电    话:19990568785

     

     

     

                          

     长春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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